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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我市全面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日前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

该局与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合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

6月底前

我市将全面实行“交房即交证”

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实现“交房即交证”常态化

据了解,此次改革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提升我市商品房办证效率,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对不动产登记改革的获得感、满意度。

据介绍,我市市域范围内凡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交房即交证”申请,且不动产登记要件资料齐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购房人所购商品房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转移登记,均可纳入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范围。

我市将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方式,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流程整合。

在精减收件资料方面,严禁清单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资料,资料清单中凡是能通过数据共享或单位自身印发的相关文件资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在优化办理流程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竣工后,应根据“验登合一”“联合验收”工作要求,取得首次登记所需的不动产权籍及验收材料。

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测绘的房屋楼盘信息表及不动产单元信息进行审核入库,形成项目不动产基础信息数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首次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前介入,对商品房首次登记进行预审,并在具备条件后及时办理首次登记。

与此同时,进一步延伸不动产交易登记综合受理窗口至开发企业,依托大庆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开设企业端口,由企业登录平台,提交商品房分户转移登记申请材料,提出登记申请,购房人线上完成缴纳税费。

经不动产登记、税务等多部门审核确认后向权利人推送电子证照,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来源:大庆日报

责 编: 姜洋

审 核: 子美

监 制: 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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